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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绩效考评 提高作风效能

来源:作者:浏览量:2418更新时间:201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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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上午,中层干部会议在学院会议室召开。党委书记刘富林,院长罗先城教授,副院长旷强军、胡国辉、黄竹生参加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主要就“强化绩效考评,提高作风效能”等问题作了重要规定和强调。

学院高度重视教职员工作风效能建设,经过多年来的绩效考评工作实践,绩效考评工作日益完善,初步形成了以目标管理、过程监控、绩效考评等为主要内容的全覆盖、多角度的绩效工作制度体系,全力助推工作作风效能建设上新台阶,保障学院和各部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一、完善考评责任,制定考核方案。

学院绩效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学院领导负责考评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考评部门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考评格局。

学院从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角度出发,以“工作计划责任管理”为依据,将考核内容分为出勤管理、会议纪律、工作质量、工作效率、计划完成情况等方面。结合工作进度和工资效果制定绩效得分标准和过错扣分标准。

二、落实考评结果,形成奖惩机制。

绩效考评作用的最大发挥,关键在于考评结果的运用,绩效考评按照考评标准每月对教职员工的出勤情况、会议纪律、工作质量、工作效率、计划完成情况等进行一次综合考评,按照责任明确、注重实绩、结果兑现的原则,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三、激发工作潜能,提升工作效能。

绩效考评机制是加强学院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教职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的重要推手;是充分发挥激发员工潜能、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重要制度。

(撰稿:尹国华     审稿:黄竹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