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至关重要,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关系到整个社会和国家稳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强化各部门、系部的安全工作意识,明确安全工作责任,防止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 学院的责任
(一) 院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全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考核和检查督促,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
(二) 指导各部门消除安全隐患,处理安全事故。
(三) 各部门全面实现安全工作目标,无安全事故发生,对第一责任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 对发生安全事故负责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员,学校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一切奖励,事故责任人在一年内不得晋升、调资,并视情节和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 对因失职,渎职或严重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坚决追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 部门的责任
(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工作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二) 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包括部门暂时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强化安全工作的综治管理和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实施,制定安全防范工作具体措施和办法,与各部门、系部逐级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定期逐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定期逐项考核,奖惩分明。
(三) 强化安全管理工作,严字当头,对违反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的行为要严查重处,严禁学生参加危险生产和一切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四) 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抓好安全常规教育工作和专题教育。
(五) 坚持大型集体活动事前申报制度,活动前要向学院主管部门申报,要制定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认真排查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
(六) 采取积极措施,排除不安全的隐患,确保本部门无一起涉及师生员工安全的伤亡责任事故发生。
1 学生溺水,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2 学生打架斗殴,破坏公共设施,破坏消防器材。晚上外出上网夜不归宿,喝酒闹事等责任事故。
3 重大火灾安全责任事故。
4 使用电、气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
5 拥挤踩踏、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6 食物中毒、疫情爆发的责任事故。
7 现金、票据、器械、贵重物品丢失和被盗安全责任事故。
8 违规使用设备造成的安全事故。
9 危险品流失,投毒等责任事故。
10 所管车辆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
11 学生医疗安全责任事故。
12 处理各种矛盾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发生伤亡以及影响稳定的安全责任事故。
13 其它安全责任事故。
(七) 畅通安全信息渠道,凡出现安全事故必须在30分钟内报告学校领导和主管部门,一小时内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不得对安全事故误报、瞒报、漏报、迟报。
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各部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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