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当代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优秀团干”、“优秀班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的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使评优活动能体现学生的实际表现,真正起到树立榜样、激励先进、促进全体学生共同进步的作用。各班要按照评选条件,遵照本通知中的评选工作流程进行,认真做好评选表彰工作。
二、评选目的
奖励优秀,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三、评选小组
(一)系部评选小组
组长:尹国华
副组长:陈婷、宋琴、陈燕青
组员:各班班级代表2名,系学生会代表5名
(二)班级评选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
副组长:团支部书记、班长
组员:班团干部代表1名(不含团支部书记或班长),学生代表3名(非班团干部)。
(三)评选小组职责
1.承担负责范围内申报参评人员的资格审查。
2.结合本通知,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参评人员的具体要求。
3.收集参评人员表格等材料。
4.提名或确定获评人员名单。
四、评选范围
1.护理系各班班团干部。
2.护理系各班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
五、参评条件
(一)优秀团干、优秀班干参评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认真履行所承担工作的职责,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2. 热爱集体,关心他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院、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
3. 政治思想素质优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礼貌,在学习、实践、工作、生活等方面起模范作用。
(二)、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参评条件
1.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
2.尊师敬长,热爱班集体,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和班纪班规。
3. 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或竞赛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学习习惯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凡在本学期有下列情况(行为规范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之一者,均不得作为评选对象被推荐参评。
1.违反学院、系部或班级规章制度,受到学院或系部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2.在班级综合素质测评中不能进入排名前40%者;
3.在各类考勤中(含早自习、晚自习、上课、会议、竞赛、活动等)的综合排名在班级排名的前40%;
六、名额分配
每班最终获评优秀团干1名,优秀班干2名,三好学生3名,优秀学生3名,每班共计9名。
七、评选流程
1.召开会议,组织班主任及系学生会相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
2.班主任及系学生会相关人员进入班级进行宣传。
3.各班级根据通知要求在班主任处领取对应的参评表格,按要求填写并按时上交。
4.班级评选小组对申请参评人员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5.班级评选小组在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中按照一定方式确定出班级获评人员。
6.班级评选小组对拟获评人员在班级内公示2天,
7.由班级将材料交至系部,系部评选小组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者在系部内公示5天。
8.系部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获评优秀称号。
八、参评要求
1.对照参评条件,在班导处领取相应表格填写。
2.撰写相应事迹材料。
3.时间要求:
宣传时间:2015年12月8日—12月15日。
个人申报时间:2015年12月16日—12月25日。
班级初审及公示时间:2015年12月28日—29日。
系部审核及公示时间: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5日。
4.一名学生只能获评一项荣誉。
九、附件
1.个人参评申请表
2.班级参评人员公示合格名单汇总表
护 理 系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