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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贫困生电子档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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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系:

  为确保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和规范,了解我院贫困生的学习、生活、家庭状况,做好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现决定建立我院贫困生电子档案。该档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作为国家、学院等助学金评定,勤工助学申请等工作的依据。请各系、各班级本着对贫困学生负责的态度,按照要求认真建立贫困生档案。

  一、档案建立程序、方法

  (一)各系在本系范围内做好该项工作的宣传、教育、摸底工作;

  (二)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若有相关证明材料需附在申请之后,如: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三)经班主任、班级贫困工作小组评议并在申请书上填写具体意见后上交至本系;

  (四)各系根据贫困学生的书面申请认真填写我院的yl34511线路中心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登记表;(附件一)

  (五)学工处资助管理科汇总后建立学院贫困学生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附件二)

  二、说明

  (一)贫困生登记名额没有严格限制,各系可根据本系学生情况确定。

  (二)各系根据本系学生家庭贫困情况,将贫困学生按贫困程度进行排序;

  (三)贫困生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新生报到后各系要在新生中进行统计、充实;已经列入贫困学生档案的学生,若有家庭经济状况好转或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各系要及时调整名单;未列入贫困学生档案的学生,若有家庭或个人重大变故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各系要及时列入贫困生名单,贫困生名单如发生变化后要及时上报学工处。

  (四)请各系于2016年9月20日之前将2016级各班级统计结果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报学工处并附纸质稿(制表人签名、系负责人审核盖章)。

  (五)附件二:贫困学生档案汇总样表

  序号姓名性别籍贯户口性质政治面貌身份证号年级班级本人联系电话家庭贫困情况说明班主任备注

  1经管李四男农业团员36XX2016会计138XXXX特③或一般②张三

  (六)贫困情况填写说明:

  1、特困生界定标准:

  ①烈士子女(需提供证明材料);

  ②单亲家庭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

  ③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无兄弟姐妹或有兄弟姐妹,但无力供养,没有经济来源者;

  ④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保障的单亲家庭;

  ⑤家庭人口在五人以上,只有一个劳动力,完成学业有困难,且由于自然灾害而引起收入大幅减少的;家庭因灾害导致“三无”(无父母、无房屋、无收入);

  2、一般贫困生界定标准:

  ①父母一方或双方均为下岗职工或无固定工作,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完成学业有困难;

  ②家庭收入以种地为主,家庭人口在五人以上,只有一个劳动力,完成学业有困难;

  3、其他特殊困难情况;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