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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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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2016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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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系(部)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和学院校历安排,经研究决定,我院2016年五一劳动节期间放假安排如下:

  一、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

  五一劳动节放假一天(5月1日)。休息三天,4月30日(星期六)—5月2日(星期一),5月3日正常上班、上课。

  学院要求各部门组织和安排全体教职工(值班人员除外)利用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下到一线(特别是回老家)开展招生工作。

  二、各部门教职员工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在离开办公场所时务必关好门窗并切断办公设备电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校。

  三、各系部假期前要面向师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管理,严防各类稳定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离校外出旅游、回家的学生须向所在系部请假,注意途中人身及财产安全,并按期返校。5月3日上午各系要及时检查学生返校上课情况。

  四、学工处要安排学工干部、班主任值班,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稳定教育,做好假期离校学生办理登记手续工作。

  五、后勤处要安排好管理干部、水电、保洁和宿管值班,重点加强食堂管理,保证饮食质量与安全,提醒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制度。

  六、保卫处要坚持安排值班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及昼夜安全保卫巡逻,确保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

  七、参加值班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有应急事情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和上报。各部门主要领导要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联系畅通。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7171566。值班人员须恪尽职守,做好值班记录,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学院值班领导并妥善处理,确保假期校园的安全稳定。

  八、请参加值班的部门将值班人员姓名、电话于4月28日前报学院办公室,并在学院大厅公布。

  九、请学院各部门将“五一”假期期间外出人员名单报院办。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