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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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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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管理工作计划安排,本学期定于3月10日—3月30日进行期初教学检查,重点检查系部教学管理和任课教师(专职及行政兼职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二、 组织机构

  成立期初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院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组长:旷强军

  副组长:秦商南、刘骏、刘小文、傅廷熙、胡志鹏、刘凌云

  成员:严鹤、张天文、吴顺、高婷婷、尹国华、周艳、柯乃文。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为教学管理情况和课堂教学情况。

  三、检查形式

  本次期初教学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院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先由各教学单位根据以上内容开展自查活动,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院进行集中抽查。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3月10日-3月18日,各教学单位自查,对本部门所属每位任课教师(专职及行政兼职教师)进行排名(原则上不得有并列排名),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要求教师加以改进。

  第二阶段:3月21日-3月23日,学院检查组到各系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材料、巡课、听课,将检查意见反馈给各系,各系做好整改。

  第三阶段:3月24日-3月25日,院检查小组根据检查及整改情况,对五个系及公共教研室进行排名,排名结果要予以公布,并和教师及教务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

  五、几点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期初教学检查的内容要求,认真组织好自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2.检查结束后,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31日前将盖章的纸质总结材料及电子文档交教务科存档。

  教务处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