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学院师生党员的纪律意识,确保党的纪律要求入脑入心,6月11日,教育学院党支部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第十章的专题学习活动。
活动伊始,教育学院党支部书记刘凌云强调了此次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她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第九章、第十章内容关于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处分规定,与我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我们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纪律性和规矩意识。”
随后,领学人邓必冉同志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第十章进行了逐条解读。他结合教育行业的实际,用生动的案例和深刻的分析,让党员深刻理解了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危害性,以及遵守纪律的重要性。
紧接着,肖红艳同志就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行了分享。她指出,党员教师不仅要在思想上认识到纪律的重要性,更要在行动上践行党的纪律要求,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在学习讨论环节,党员们积极发言,纷纷表示通过学习《条例》,对党的纪律要求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