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院系学生会、各团支部、各学生班级:
至今年10月,我院第二届团委、学生会任期将届满,我院拟定于2013年10月中旬召开第一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为了确保第一次“双代会”的顺利进行,经院团委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第一次“双代会”代表的推选工作。现将推选第一次“双代会”代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基本条件和代表任职的基本原则
(一)代表的基本条件
第一次“双代会”代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对学院团委、学生会的有关情况比较了解,关心和支持学院共青团工作和学生会工作;
3、学习勤奋努力,具有比较扎实的科学文化素质,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4、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或者处分已被撤销,具有较强的纪律性;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能得到广大团员和学生的信任和拥护;
6、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当是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或者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应当是具有工商学院学籍的我院在校生。
(二)代表任职的基本原则
第一次“双代会”代表的任职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同一人不得同时兼任团员代表大会代表和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通知的规定,同一人为团员代表大会当然代表或学生代表大会当然代表的,不得再被推选为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或团员代表大会代表。
2、同一人不得同时兼任多个代表团的代表。同一人可以同时被推选为多个代表团的代表的,其所属代表团按以下顺序确定:(1)第三届团委委员候选人代表团、第三届学生会委员候选人代表团;(2)第二届团委委员代表团、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代表团;(3)系部代表团。同一人被确定为前一类代表团的代表的,不得再被确定为后一类代表团的代表。
二、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
(一)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
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共设5个代表团。具体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如下:
1、第二届团委共设1个代表团,由第二届团委委员会成员,第三届团委委员会候选人组成当然代表。
2、四个系部共分4个代表团。(1)若团支部书记不是第二届团委、学生会委员,也不是第三届团委、学生会委员候选人的,团支部书记为当然代表,各团支部应当根据本通知的规定经民主选举产生代表2人;(2)若团支部书记是第二届团委、学生会委员,或者第三届团委、学生会委员候选人的,各团支部应当根据本通知的规定经民主选举产生代表3人。
(二)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共设5个代表团。具体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如下:
1、第二届学生会共设1个代表团,第二届学生会委员,第三届学生会委员候选人组成当然代表。
2、四个系部共分为4个代表团,每个班级应当按以下方式产生代表3人:(1)若班长不是第二届团委、学生会委员,也不是第三届团委、学生会委员候选人的,班长为当然代表,各班级应当根据本通知的规定经民主选举产生代表2人;(2)若班长是第二届团委、学生会委员,或者第三届团委、学生会委员候选人的,各学生班应当根据本通知的规定经民主选举产生选任代表3人。
三、材料上报要求
各单位应当如实填写《yl34511线路中心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yl34511线路中心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于2013年10月14日(下周一)12:00前交至团委办公室,同时将登记表的电子版发送至QQ:675028621(尹国华)。
共青团yl34511线路中心委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