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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yl34511线路中心优秀辅导员

发布时间:201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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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各班: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发挥辅导员和班级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好地调动和激励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级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和对象
    1.从事辅导员工作一学期以上的专、兼职辅导员;
    2.所有2014级、2015级班级。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条件
    1.爱岗敬业,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模范履行辅导员职责;关心爱护学生,努力为学生排忧解难,得到广大学生的信赖和尊敬,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2.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能及时了解、准确把握学生思想状况,瞄准学生各方面的需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效好。
    3.在辅导员队伍中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学生工作考核综合排名30%以内者。(如:欠费率、到课率、稳固率等相关考核数据)
    4.在2015年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
(二)优秀班级评选条件
    1.班级到课率、欠费率、稳定率等在学院综合排名30%以内;
    2.班级违规、违纪现象较少发生,如打架、晚归、偷盗等;
    3.班风、学风较好,学习气氛浓厚,在本系中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
    4.班级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班级凝聚力强,素质教育工作开展的很好;
    5.班级卫生打扫和保持较好;
    6.荣获院级以上奖励、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可优先考虑。
    三、推荐名额
各系按照辅导员人数和非毕业班级数的20%的比例推荐参评人选,不足一个的按照1个进行推荐。具体如下:
    四、评选程序
    1.候选推荐:各系采取组织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据评选条件在系内进行初选,确定本系推荐人选和班级。
    2.学院评审:学工处与各系负责人对各系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班级进行评审,评选出2015年度江西工商学院“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级”。
    3.表彰: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者和班级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4.召开优秀辅导员经验交流会。
    五、工作要求
    1、开展“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级”评选活动是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系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把关,真正将辅导员队伍中勤于学习、善于创新、勇于实践、甘于奉献,深受学生喜爱、家长满意、同事认可、领导信任的优秀辅导员选拔出来。
    2.各系要通过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级评选活动,树立辅导员队伍的先进典型,认真宣传优秀辅导员的先进事迹,在辅导员队伍中营造努力工作、争当先进、勇创佳绩的氛围,积极引导广大辅导员加强自身素质提升,提高工作水平,切实把思想政治教育做精、做细、做实,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3.请各系于12月11日前将不少于1000字的优秀个人及优秀班级的先进事迹材料报送学工处。
 
 
 
 
  学工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