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证制度是共青团组织以团员证为媒介进行团员管理的一项组织工作制度,由团员证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构成。
我校对团员证的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1、关于团员证使用的有关规定
【团 员 证】
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团员籍证(以下简称“团员证”),是由团中央组织部统一印制,部、委、局、办、总公司、团委负责颁发的。其主要功能是:证明团员资格和政治身份;接转团员组织关系;进行年度团籍注册;记载团员获得的团内奖励;做为团员超龄离团和提前离团的纪念。
【团员证制度】
实行团员证制度,有助于使团员与组织保持一种有形联系,逐步形成科学的团员管理机制;有助于增强团员意识,督促和保障团员履行义务,行使民主权利;有助于加强团组织之间的广泛联系协作,促进团的工作社会化。
【团员证遗失】
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的公开的、法定的证明。团员应当珍惜爱护团员证,妥善携带和保管团员证,防止丢失和损坏。团员因故遗失团员证,在确认无法找回时,应及时向所在团支部汇报,并递交关于团员证遗失情况和申请补发团员证的书面报告。团的基层委员会在了解遗失原因并对团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后,可以为其办理团员证补发手续,但要在新团员证的备注栏内加以说明。
2、办理手续
(1)团员证办理由各系部团总支统一申办,不对个人。
(2)办理时须持分团委介绍信(加盖公章),到校团委组织部领取团员证,加盖钢印。
(3)新办团员证不收费。
3、团员证补办手续
(1)补办团证由各分团委统一向校团委组织部申请办理。
(2)各分团委可在每学期的第一和第二周内到校团委组织部领取团员证,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团员总数1/10(按前一年度的共青团组织基本情况统计数据)。
(3)补办团证者在申请补办时应认真填写清华大学团员证补办情况登记表。
(4)团员证各项内容填写完整后,由分团委统一到校团委组织部加盖钢印,无钢印团员证为无效团员证。
(5)分团委应认真做好团员证补办情况登记,并在学期末送交校团委组织部。
4、补办团员证编号方法
团员证编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共八位。前三位数表示基层团委,中间两位表示补办年份(用年份的后两位),最后三位表示该单位该年补办团员证的顺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