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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顺利开展了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发布时间: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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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省资助中心相关文件和我校的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我校顺利开展了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我校在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过程中始终以《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管理细则》为基本依据,结合我校实际,详细制定了《yl34511线路中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暂行办法》,对评审条件、原则和操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申请人须符合: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异等各项要求。我校本着资助贫困生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励志奖学金的分配、评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在整个评选、公示、评审过程中,各二级学院都是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执行的,没有发现以权谋私等现象。全校师生对我校初审确定的112名获奖学生没有异议,并上报教育厅核查批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