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教办(2017)3号)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成绩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复核内容
考生对考试成绩存在异议,可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内容包括: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科目总分是否等于各题得分之和;各科目是否存在漏评、错统情况。评分宽严不属于复核范围。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及家长见面。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复核基本流程
(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4月3日 (上午:8:30-12:05,下午:14:00-16:45)到学院教务处(行政楼南532)办理成绩复核申请,由考生本人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二)由学院成立复核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成绩复核工作。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或家长见面。经过复核确认存在异常情况需重新评分的答卷,由复核工作小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四)在考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下达《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考生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单》,同时考生可根据原有成绩查询方式进行核实后的成绩查询。
三、复核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高职单招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的宣传,让广大考生及时了解成绩复核申请的方法、复核范围和结果查询方式等,认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确保复核工作认真落实到位。
学校单独招生入学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